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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消费者权益日 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“消费与服务”宣传活动
3月15日,吴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城区为中心,组织开展“消费与服务”宣传活动,发动公安局、烟草公司、等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共同参与。呼吁各级商户在日常生活中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,依法经营,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,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,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。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要转变消费观念,增强消费信心,学习消费知识,科学合理可持续消费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
活动中,县检察院干警们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过期、假冒伪劣食品进行销毁。吴堡县检察院将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,加强社会监督,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,承担社会责任,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,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,引导消费者科学、合理、可持续消费。监督各个行政主管单位依法履职,共同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供稿单位:第二检察部
校对:寇利霞
编辑:寇利霞
审核:白永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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